成都市成华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来源: 浏览:49

项目概况

新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82024000244

项目名称:新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964,27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完成设备交货

采购包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大型设备【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数字化医用X线摄影系统(DR)】交货;其他设备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交货。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完成设备交货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完成设备交货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完成设备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描述:本采购包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医疗器械界定详见附件。。

采购包2:

(1)1、本采购包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描述:本采购包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需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需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本采购包医疗器械界定详见附件。。

采购包3:

(1)1、本采购包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描述:本采购包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医疗器械界定详见附件。。

采购包4:

(1)1、本采购包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描述:本采购包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医疗器械界定详见附件。。

采购包5:

(1)1、本采购包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描述:本采购包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需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需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本采购包医疗器械界定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品目: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A02320800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A02322000 药房设备及器具,A02321900 临床检验设备,A02329900 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包1最高限价:6,568,800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6,050,800元,采购包3最高限价:4,973,000元,采购包4最高限价:2,377,000元,采购包5最高限价:2,994,670元,最高单项限价见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356267,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采购计划号:51010824210200005771[2024]0074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