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2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3522
项目名称:2024年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2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9: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采购包5: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采购包6: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采购包7: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采购包8: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采购包9: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采购包10: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采购包11: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压力容器的,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仅压力容器适用)(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仅消毒产品适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仅辐射产品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51000024210200044529[2024]10855;2、品目编码及名称:A02322100体外循环设备、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A02322500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278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28-83016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何女士;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7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