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 浏览:59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委员会 社会工作部2024年—2025年天府市民云新都区特色门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委员会 社会工作部2024年—2025年天府市民云新都区特色门户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2025年天府市民云新都区特色门户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7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2025年天府市民云新都区特色门户服务采购项目是基于2023年新都区特色门户及其市民服务建设基础的扩展与延伸,前期与多个委办完成了沟通,多个业务系统完成了技术对接,拥有集成度广、复杂性高、运营服务要求强的特点,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天府市民云平台的承建方及运营方,对整体情况的把握、对前期运营资源的链接、对运维技术的支撑能够唯一保证本次项目的持续性。且该项目是市级服务向区级的延伸,所接入天府市民云的服务及面向社区的应用需要基于市级天府市民云平台进行二次深度开发。同时天府市民云APP作为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天府市民云APP的各项专有权利。为保证天府市民云平台服务接入技术路径统一、平台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平台中服务稳定性、以及天府市民云软件著作权宜,天府市民云平台底层代码无法对外提供,仅授权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调用。故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本项目唯一供应商为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2栋B座8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阙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28-8301683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代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28-89396791

六、附件

(已压缩)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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